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》要求,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,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以各鉴定站公告为准。
各地考生可参照官网发布的相关参考资料,及时调整、积极备考。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多提宝贵意见,在官网留言或拨打电话025-69573189、025-69573179。下一步,我中心将根据考生需求,持续优化各项工作措施,确保鉴定考核严格规范、公平公正、科学高效。
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2024年11月18
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》(2024年第9号),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一)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,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
(二)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,经资格初审驳回的,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。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,视为新报名考生。
(三)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,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,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;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。补考期限仍为1年。
(四)咨询服务方式: 公众号:广东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电话:020-36869858(广东站)0756-6311119(珠海分站)0769-23119111(东莞分站)咨询时间:工作日(上午:8:30—11:30,下午:14:30—17:30)
广东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4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