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1 号)第三十八条规定,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、专、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《“ […]